近日LCK官宣将引进培养权、经纪公司、指定选手特别协商制度,LCK官方举行了新制度相关的记者见面会,对新制度进行了相应解释。关于“指定选手特别协商制度”
“各支队伍指定一名当前年度即将合同到期的选手,在转会期开始前进行提前协商,比其他选手更快决定下家。
协商制度将分为三个阶段,第一阶段,原所属战队指定一名特定的选手,并提供年薪提案,LCK事务局将一次性公开指定选手名单;第二阶段,给予其他队伍提案时间;第三阶段,提案结束后,原所属战队将进行最终协商,选手考虑各方提案,作出最终决定。
如果选手决定转会至其他战队,该战队需支付原所属战队转会费;
如果选手转会至海外联赛,海外赛区俱乐部需在转会费的基础上支付额外的款项。”